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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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线上考试考场纪律

上传时间 :2020-07-01    浏览次数 :    编辑 :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进行,员工须按照线上考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电子设备和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考试房间。

2.员工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员工证(或带照片的校园一卡通)并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以备查验。无证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员工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试平台。开考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旷考处理。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参加考试的员工,除应自行准备好考试必需用品外,其他物品(能够导致考试成绩发生变化的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考试封闭区。

5.员工严格按照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指挥。考区内严禁使用除考试使用的手机或笔记本电脑外的通讯工具。

6.考生在答题期间,请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如被抄袭,出现雷同试卷,后果自负。

7.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考试成绩无效,须参加重修。

8.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不交试卷或有意撕毁试卷者,一律按旷考处理,该课程以零分计,须重修。

9.员工在课程考核时有作弊行为,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并按《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分。

10.监考教师有权根据考场情况,提出组织好考试的其它要求,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对不服从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的员工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11.监考教师对本考场的违纪行为,应及时记录在《考场记录》上,并对考场纪律负有全部责任。